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秦松)日前,广东省民政厅下发进一步规范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告诉(下称《告诉》),将对全省性职业协会商会(含异地商会、已脱钩)的涉企收费进行整理规范,规模包含:职业协会商会企业会员会费、服务性收费、运营服务性收费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其他收费等。告诉称,职业协会商会要保证年内各项收费项目只减不增、收费规范只降不升。在展开评比合格赞誉活动中,不得向参加评比合格赞誉活动的目标收取费用。
《告诉》要求,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(代表)组织不得重复收取会费;会费规范不得超越4档,且同一会费层次不得再细分不同规范;以产销量、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职业协会商会,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,有必要调整为4档及以下,要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认每一层次会费的清晰金额,同一层次按清晰金额收取。修正会费规范有必要依照有关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经过,及时向会员揭露并报挂号办理机关核准。
职业协会商会应规范相关收费行为。对政府定价办理的,严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拟定的收费规范;对实施商场调节价的运营服务性收费,要严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依照公正、合法、诚笃守信的准则确认收费规范,为委托人供给质价相符的服务,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,实在保护公正竞争的商场环境;要严厉本钱办理,自动撤销不合理的收费项目,下降收费偏高、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规范;不得强行服务或强制收费。
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在的准则,不得依托政府部门、使用独占优势和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、阻止退会。全省性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省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,市级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市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。
《告诉》要求,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本职业实践,自动下降偏高收费,保证年内各项收费项目只减不增、收费规范只降不升,特别是会费结余较多的职业协会商会,在保证正常运转经费时,尽可能地下降会费规范;对困难企业、小微企业会员可免收会费或服务收费。











